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作为硬脂酸钾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451号)

更新时间:2015-07-31 点击:1395

法规信息

  •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451号
  • 发布日期: 2015-07-28
  • 实施日期: 2015-07-28
  • 失效/废止日期:
  • 状态: 现行
  • 备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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