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增加和恢复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名单的通知(农质安发[2015]6号)

更新时间:2015-07-30 点击:1505

发布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 2015-07-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质安发[2015]6号
实施日期: 2015-07-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各有关检测机构:

  我中心根据《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之规定,决定增加和恢复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现公布如下:

  一、增加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上海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和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4家检测机构提出资质申请,经现场考查和申请材料审查,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选定其为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任务,有效期为3年。

  二、恢复资质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2015年3月,我中心依据《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暂停了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见农质安发【2015】4号)。近期,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提交了整改材料。经部中心核查确认,同意从发文之日起,恢复其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可以继续承担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

  请各地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在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功能作用,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未经部中心选定的检测机构,不得承担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

  如有问题,请与部中心检验检测处联系。联系人:廖超子;联系电话(fax):010-62131995。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第五批续展、增加、暂停和取消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名单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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