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11-01 点击:1049
各区县质监局、新区食药局、审查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质量,严格准入标准,市局组织制定了《 其他食品(大豆肽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细则自2013年1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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