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关于认定首批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的通知(辽食药监餐发[2012]303号)

来源: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3-03-05 点击:739

发布单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2-12-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辽食药监餐发[2012]303号
实施日期: 2012-12-1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业委员会: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单位遴选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单位遴选实施方案》,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业委员会联合组织了首批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遴选工作。根据各单位申请和各市初评推荐,经审核验收、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华润置地(沈阳)有限公司华润中心万象城等35条街(路、美食广场)为首批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沈阳市南宁幼儿园(总园)等308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62家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首批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名单附后)。

  希望被表彰命名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努力工作,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再上新台阶。全省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学习示范单位的经验,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着力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为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再创佳绩。

  附件:1.首批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

      2.首批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名单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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