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0-10-30 点击:33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1365号)、《关于对4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1535号),涉及我区2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开鲁县开鲁镇中心市场郭立华蔬菜摊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土豆;生产日期:2020-06-15;抽样基数:40kg;检验不合格项目:甲拌磷; 检验机构:长春海关技术中心。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开鲁县开鲁镇中心市场郭立华蔬菜摊床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06月15日的土豆40.7公斤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81.4元,监管部门已责令该经营者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开鲁县开鲁镇家开源生活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0-04-12;抽样基数:10袋;检验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检验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开鲁县开鲁镇家开源生活生鲜超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04月12日的哈尔滨风味红场40袋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440元,监管部门已责令该经营者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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