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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禁食!惠州全面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来源: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0-10-26 点击:275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为贯彻中央、省相关会议精神,继惠州市联合检查组暗访全市开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果后,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10月16日至1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全面打击市场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禁食野生动物联合专项行动,以确保彻底清除长江流域水产品非法销售产业链。

  此次行动由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等部门对本辖区重点集(农)贸市场、海鲜酒楼餐饮机构等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渔获物及禁食野生动物交易集中的场所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市场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禁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10月16日,由惠州市市场监管局、惠州市公安局和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参加了惠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行动,分别对城区管辖区的龙丰市场、桥西市场和部分餐饮酒楼进行专项检查,现场还对电子秤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校正检查。在龙丰市场、桥西市场入口处和洪记海鲜酒楼在一楼楼梯口处,均张贴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八条禁令宣传海报,提醒顾客禁食长江流域捕捞物,禁食野生动物。

  截至10月16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330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2313家次,农贸批发市场18894家,商场、超市15542家次,餐饮服务企业24891家,广告检测检查1261条,网络检测电商平台615家,开展宣传活动98次,派发宣传海报、倡议书和告知书7000多份。全市暂未发现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禁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惠州市将继续强化舆论宣传,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市场清查力度,严厉打击市场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禁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捕猎野生动物产业链,进一步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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