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 2020-08-11 点击:2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委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盐,共计52批次,全部合格。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食盐.xls 2020年8月10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