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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市监罚(2020)080226Z18号(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制售案件)

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0-04-05 点击:440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寮步蒋记沙县小吃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法人代表姓名: 蒋先昶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50425********391X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罚(2020)080226Z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2月4日依法到东莞市寮步镇霞边村香园一路61号的东莞市寮步蒋记沙县小吃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正处于餐饮制售的经营状态,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供检查。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第二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査,呈领导审批。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一、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0/2/2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2/26
处罚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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