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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0期)

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9-12-06 点击:794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冷冻饮品等10大类食品共1210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餐饮食品、冷冻饮品共16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10大类食品共1210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494批次,合格493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333批次,合格333批次;饮料81批次,合格73批次,不合格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6批次,合格76批次;蛋制品57批次,合格5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4批次,合格44批次;餐饮食品36批次,合格33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31批次,合格29批次,不合格2批次;冷冻饮品31批次,合格29批次,不合格2批次;豆制品27批次,合格27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贵溪市文际山泉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其它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弋阳县君君小吃馆销售的,标称叶氏餐具消毒服务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碗、勺、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宜黄县南华山饮用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南华山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鹰潭市月湖区志华小院餐饮分店销售的,标称鹰潭市鑫源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杯、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鹰潭市永兴冷饮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七个小矮人(冰棍),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由上高县白云翠山泉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江西白云翠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由江西天凯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优优奶杯(纯奶味雪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由江西雨飞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雨飞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由上高县龙峰蒙山天然山泉超市销售的,标称上高县龙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蒙山天然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由弋阳县抖友餐馆销售的,标称叶氏餐具消毒服务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碗、勺、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1、由赣州山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翠浪含硒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2、由永丰县东方天然饮料厂生产销售的大仙涯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遂川县海燕酒厂生产销售的糯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婺源人家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洞藏原浆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由江西省家家乐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由赣州龙族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本省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环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产品控制和原因排查;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同时下架相关商品等手段控制风险。目前,已对部分相关违法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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