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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1期)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9-11-02 点击:53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4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9000000001231489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本来生活)自营店铺(经营者为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来生活(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生产的豆腐皮,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30日。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7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据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126袋,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于2019年7月1日发布了召回公告,截止目前,已召回91袋(已做销毁处理)。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428.2元,并罚款50000元整。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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