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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50号)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9-11-02 点击:543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蜂产品、食盐共6类食品255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蔬菜制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3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蜂产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盐15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林敏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6.65g/kg,标准规定为≤0.2g/kg。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同一日期购进的非定量包装“干黄花”也检出同样问题。

  (二)平价蔬果店(朋城店)销售的“芹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三)自贡市汇东新区华生竹笋经营部销售的“干筒笋”,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1.69g/kg,标准规定为≤0.2g/kg。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2019年5月10日购进的非定量包装“干笋子”也检出同样问题。

  (四)唐二娃水产批发零售销售的“泥鳅”,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检验结果分别为764μg/kg、55.2μg/kg,标准规定分别为≤100μg/kg、不得检出。

  (五)旌阳区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由什邡市天美食品厂生产的“麦趣蛋糕(奶香味)”,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分别为0.31g/100g、1.41g/kg、0.610g/kg,标准规定分别为≤0.25g/100g、≤1.0g/kg、≤0.5g/kg。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9年5月9日生产的散装称重“苦荞蛋糕”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1批次于2019年5月6日生产的散装称重“黄油蛋糕”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

  (六)宜宾市翠屏区卢生亮食品店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2.12g/kg,标准规定为≤0.2g/kg。

  (七)标称由内江市龙腾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龙腾巨浪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6,0,0,4,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同一日期生产的同一规格“龙腾巨浪包装饮用水”也检出同样问题。

  (八)通江县胡氏干杂门市部销售的“干黄花”,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3.55g/kg,标准规定为≤0.2g/kg。

  (九)标称由成都市健生堂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健生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健生堂益母草蜂蜜”,不合格项目为诺氟沙星,检验结果为2.7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复检不合格。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8年1月25日生产的乐山市家家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莱佛士分公司销售的500g/瓶“结晶蜂蜜”检出诺氟沙星和氧氟沙星。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成都市、德阳市、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广安市、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不合格-2019年第50号食品抽检信息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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