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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昆百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浦市监案处字[2017]第150201690516号)

来源: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9-04-24 点击:114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浦市监案处字[2017]第150201690516号
案件名称
上海天昆百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上海天昆百果食品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侯传贵
主要违法事实
机构代码:3371151476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浦市监案处字〔2017〕150201690516号 当事人:上海天昆百果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O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意路406号4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侯传贵 2016年6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上海天昆百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枣干(净含量:200g/包)及三彩葡萄干(净含量:280g/包)产品进行抽检。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其中香脆枣干(规格:200g/包,生产日期:2016年5月30日)的“果形和果实大小”和“标签”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GB/T 5835-2009 干制红枣》要求;三彩葡萄干(规格:280g/包,生产日期:2016年5月30日)的“外观”和“标签”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NY/T 705-2003 无核葡萄干》要求。 经查,2016年5月16日及5月30日两天,当事人使用相同原料、包装材料及生产工艺分装涉案香脆枣干(规格:200g/包)共2批次合计300包,成本价为12.64元/包,销售价为13.9元/包,已销售产品数量300包,案发后召回产品36包。此外,2016年5月16日及5月30日两天,当事人还使用相同原料、包装材料及生产工艺分装涉案三彩葡萄干(规格:280g/包)共2批次合计295包,成本价为14.36元/包,销售价为14.9元/包,已销售数量295包。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8565.5元,获违法所得491.94元。召回的36包香脆枣干已由当事人自行销毁处理。 2017年1月1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在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我局于2017年2月16日举行听证会。 上述事实,由现场笔录、检验报告、询问(调查)笔录、听证笔录,生产记录、销售凭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听证意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 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玖拾壹元玖角肆分; 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现要求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没收款和罚款交至本市各大国内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的规定,本局将通过“上海 浦东”门户网站(网址:www.pudong.gov.cn)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种类和方式
没收违法所得:491.94元;罚款:180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
《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50条第1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或者准许生产证。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全部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17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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