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9-01-22 点击:74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 第2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销售环节风险控制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8日,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周口康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干,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11月13日,合肥市蜀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领取了由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911800001652 ),于2018年11月14日向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执法检查。

  三、产品控制措施

  经查, 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采购香辣牛肉干(规格:98g/袋)20袋,进货单价为16.5元/袋,进货总金额为330元,截至2018年11月14日现场检查时,共销售了15袋(№: 911800001652检验报告标明采样数量为15袋),销售价格为16.9元/袋,销售金额为253.5元,剩余5袋已没收。

  四、案件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合肥市蜀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4日对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营者分析,国抽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为生产厂家产品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如下:将选择更优质的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健康、放心的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2019年1月21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