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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0114)

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9-01-21 点击:622

  在2018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抽检的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齐百汇百货商店对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生产的“意大利烤肠味(调味面制品)”和2018年4月1日生产的“墨西哥烤肉味(调味面制品)(抽样单编号分别为:GC18000000002530804、GC18000000002530803,标称生产单位为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合川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执法人员调查,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将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销售给上海市绿享贸易有限公司,再由上海市绿享贸易有限公司对外销售。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发出召回通知后,上海市绿享贸易有限公司书面回复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上诉2批次不合格食品均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川区分局指导了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进一步查找导致产品不合格原因,杜绝生产不合格食品。

  三、行政处罚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川区分局针对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川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分别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生产不合格的“意大利烤肠味(调味面制品)”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200元,并处罚款15000元;二、生产不合格的“墨西哥烤肉味(调味面制品)”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200元,并处罚款15000元;罚没款合计36400.00元(叁万陆仟肆佰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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