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 2018-12-14 点击:642
根据原国家食药总局食监三司《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及匹配任务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0大类食品,共131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抽检餐饮食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豆制品13批次;蜂产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1批次;水产制品37批次;水果制品29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餐饮食品
3.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茶叶及相关制品
4.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豆制品
5.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蜂产品
6.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粮食加工品
7.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食用农产品
8.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薯类和膨化食品
9.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水产制品
10.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水果制品
11.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特殊膳食食品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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