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 2018-12-14 点击:740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匹配任务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三大类食品,共计296批次样品,其中8批次不合格。共抽检食用农产品46批次,6批次不合格;饮料158批次,2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天津市北辰区王连国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黄颡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2.天津物美未来东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由物美总部配送的草鱼(自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
3.天津市蓟州区萍杰雨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鲤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地西泮;
4.葛云香(2)销售的鲫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5.天津市河西区韩纪魁水产店销售的黑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氧氟沙星;
6.天津市河西区韩纪魁水产店销售的鲫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7.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广润矿泉水厂生产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的广润直饮水(饮用纯净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
8.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广润矿泉水厂生产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23日的广润直饮水(饮用纯净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北辰区、静海区、蓟州区、东丽区、河西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211-食用农产品
4.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211-饮料
5.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食用农产品
6.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饮料
7.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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