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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40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黑食药监应急〔2018〕381号)

来源: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9-25 点击:629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6类食品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糕点1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13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调味品9批次、饮料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农产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标称杨明蔬菜批发果品供应、由龙沙区二梅万家福水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3.9 mg/kg,标准规定应≤0.2 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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