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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26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来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7-16 点击:756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54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饼干98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6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124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51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3批次,罐头5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饼干不合格2批次:1.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大福锦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9日生产、规格为360克/袋的原味消化饼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253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大福锦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9日生产、规格为360克/袋的坚果味消化饼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264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团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3月15日生产、规格为110克/袋的开心果,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200CFU/g、<10CFU/g、20CFU/g、<10CFU/g、54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徐闻县海安安隆店销售的标示为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2018年1月4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牛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5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100g)高出0.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糕点不合格3批次:1.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北山湾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3月7日生产、规格为180克/盒的潮式酥饼(烘烤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8.0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6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2.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湖滨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中山市东泰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2日生产、规格为260克/盒的粒粒杏仁饼(绿豆粉饼),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40CFU/g、25CFU/g、16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徐闻县海安国昶商行销售的标示为中山市力秋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5日生产、规格为90克/袋的鲜酵母面包(牛奶香蕉风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1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8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广州市宏丽黄埔百货有限公司2018年5月8日销售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30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2.四会市万乐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18年5月9日销售的青豆角,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08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高出0.7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3.广州市增城万泽商场2018年4月27日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46×103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13.6倍;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173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0.7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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