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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14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来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5-11 点击:756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共18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糖果制品28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3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27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30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批次,乳制品2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宏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梅县新城继兴隆食品厂2018年1月1日生产、规格为380克/袋的纯正姜糖,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42000CFU/g、380CFU/g、300CFU/g、92000CFU/g、73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黄埔分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3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的精选级陈皮梅,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100CFU/g、1700CFU/g、1200CFU/g、2900CFU/g、64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糕点不合格1批次: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顺德乐从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蓬江区香兰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6日生产、规格为300克/袋的九江风味煎堆(油炸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9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1.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江门银晶国际酒店有限公司2018年3月14日销售的鲗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4.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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