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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8年第20号)

来源: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4-10 点击:1113

  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肉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类别食品19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85批次,不合格5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5批次食品(详见附件1),具体情况为:

  浏阳市枨冲嘉信食品厂(地址:浏阳市枨冲镇沿河村枧口组)生产的金桔花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金桔饼检出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浏阳市嘉成食品厂(地址:浏阳市枨冲镇沿河村枧口组)生产的金桔花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湖南旺龙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村49号)生产的淡墨鱼检出无机砷(以As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常德市武陵区德行天下商行(地址: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街道丝瓜井社区武陵大道146号)销售的常德市武陵区泰和泰味酱板鸭厂(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护城乡岩坪村五组)生产的酱辣鸭脚包(酱卤肉制品)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长沙、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长沙、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185批次(见附件2)。

  特此通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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