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 2018-04-03 点击:1439
近期,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7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市级抽检监测工作方案》,抽检了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罐头、饮料等10类38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1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45批次;水果制品20批次;乳制品2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酒类34批次;罐头18批次;饮料6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天津康宏盛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午餐肉调味料"标签不合格(检测出山梨酸,标签中未标注。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味通天下食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容先生香辣鸭脖"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文字中使用繁体字,且无对应的规范汉字。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核查处置部门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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