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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3-26 点击:198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168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3类食品168批次样品。其中,炒货及其坚果制品19批次,合格19批次;酒类134批次,合格132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15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泸州泸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3-8),酒精度检出值为45.1%vol。标准规定为50(标签标示值)±1.0%vo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大竹县广丰酒厂生产的好日子囍酒(生产日期/批号:2014-11-15),酒精度检出值为41.3%vol。标准规定为50(标签标示值)±1.0%vo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湖南长沙口口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海燕(鱼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7-20),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湖南长沙口口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鱼仔(生产日期/批号:2016-7-22),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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