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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期)

来源: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3-22 点击:75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0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7000358974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泉州惠家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惠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惠家蒸蛋糕(香浓原味),菌落总数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年9月4日。

  (二)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60件(1kg/件),货值1263元,已销售数量60件,库存数量0。福建惠家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2日发布了召回公告。该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生产加工环节操作烘烤时间不够;二是产品内有保鲜片,保鲜效果不稳定。三是9月份气温较高,仓储、运输、导致储存环节储存不当,引起菌落总数超标。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已制定并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生产环节管控,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二是加强原材料来料检验,对原有保鲜片供应商暂停合作,选用合格供应商产品;三是加强扩大产品出厂检验的力度和频次,避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四是加强产品仓储物流环节卫生安全管控。泉州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处没收违法所得360元整,并处罚90000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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