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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18年2月)

来源: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更新时间: 2018-03-06 点击:995

 

序号 检查单位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行政检查类别 检查日期 现场检查人 存在问题 处理
意见
1 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巢湖三毛食品厂 QS341424010821 飞行检查 2018年2月8日 周霖、李冰 1.更衣间没有衣柜和鞋柜,没有干手和消毒设施。
2.过脚池长宽过窄,深度不够。
3 现场抽查批号为2018年1月22日的麦芽糖浆,未见进货记录。
4.原辅料领用记录记录不及时,未见2月份领用记录。
5.方片糕在生产车间进行内包装,造成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无法分区存放。
6.投料记录未记录原辅料批号。
7.成品库擅自改为包材库。
8.检验室缺少试剂、无GB7099-2015等检验文本,无法开展正常工作。
9.无菌室达不到检验所需无菌要求。
10.不合格品召回记录无不合格品处理日期。
11.方片糕内包装岗位一名操作员工现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
一、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针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整改措施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2 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巢湖市佳禾食品有限公司  SC11134018105426 飞行检查 2018年2月7日 周霖、李冰 1.厂区大片裸露土地。
2.洗手设施无法正常工作,缺少消毒设施。
3.生产车间地面有原辅料散落。
4.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缺少挡鼠板。
5.未及时索取供货商的许可证复印件。
6.无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7.标签标注使用胡萝卜素,但实际不添加。
8.投料记录无批号信息。
9.无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
10.原料库小麦粉未离墙摆放。
11.未见废弃油脂处置记录。
12.抽查四个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其中三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
一、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针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整改措施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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