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2018年 第37号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2018年 第37号

来源: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3-06 点击:601

  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等13类食品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批次,2批次不合格;速冻食品2批次,1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蜂产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调味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唐山海港开发区奇意购物广场海鲜8号柜台王一军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沧州市海兴县海滨路南刘云涛经营的螃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沧州市东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银丝卷,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5000CFU/g,6.6×102CFU/g,5.0×103CFU/g,4.6×102CFU/g,25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在5个样品中,允许全部样品中菌落总数指标检验值小于或等于10000CFU/g;允许有≤2个样品菌落总数指标检验值在10000CFU/g和100000CFU/g之间;不允许有样品菌落总数指标检验值大于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附件: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