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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5期)(2018年2月11日)

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2-22 点击:614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0号)》,涉及本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上海天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广氏菠萝味碳酸饮料

  (一)食品名称:广氏菠萝味碳酸饮料;商标:廣氏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330ml/罐;生产日期:2017年9月4日;标称生产企业:佛山市三水区隐雪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经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企业共购进上述食品3888罐,销售3888罐,无召回。

  (三)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海天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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