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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0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6期总第127期)

来源: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2-22 点击: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00批次,抽检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产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兰工坪兴盛菜市场杨学杰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七里河区明喜蔬菜配送部销售的韭黄,毒死蜱检出值为0.6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安宁区桃林市场李辉蔬菜销售的带叶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0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安宁旗航水果店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城关区农民巷鑫新亚综合超市销售的芒果,苯醚甲环唑检出值为0.49mg/kg,标准规定为≤0.07mg/kg;戊唑醇检出值为0.56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城关区东郊巷白泉水果店销售的砂糖桔,苯醚甲环唑检出值为0.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七)城关区农民巷百果园综合经营部销售的贡柑,苯醚甲环唑检出值为0.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5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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