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2-22 点击:612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类食品2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水果制品样品24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梧州市港华食品厂生产的“蜜枣”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8,规格:500克),霉菌检出值为18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50CFU/g。
(二)广西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谷磨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蜂蜜柚皮”样品(商标:古磨坊+图案,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3,规格:200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97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35g/kg。
以上样品的检验机构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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