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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2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号)

来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2-22 点击:68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8批次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4号),涉及我省2批次在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昆明多吉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云南老家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香鸡翅和盐焗鸡翅。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卤香鸡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7日,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昆明多吉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云南老家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香鸡翅(规格型号:120克/袋;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7-11-05)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7袋,共计3.24公斤,货值229.5元;已销售27袋,共计3.24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下架封存0袋,共计0公斤。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

  二、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盐焗鸡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7日,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昆明多吉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云南老家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鸡翅(规格型号:120克/袋;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7-12-07)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32袋,共计3.84公斤,货值288元;已销售32袋,共计3.84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下架封存0袋,共计0公斤。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生产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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