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2-12 点击:1208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蓟县丽佳昌盛副食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雪花啤酒案 | 天津市蓟县丽佳昌盛副食商店 | 92120225MA05M9YD98 | 无 | 张红丽 | 津市场监管蓟食罚〔2017〕52号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雪花啤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试行)》第十六条裁量细则第(一)1项的规定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7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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