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2-09 点击:7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计划,组织糕点食品监督抽检,检测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被抽检单位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晶鑫糕点厂2017年8月16日生产的麦饼(450克/个),检出5次菌落总数值分别为(CFU/g)860000、1300000、2400000、1500000、790000,食品安全标准规定5次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至多2次检验结果可以界于10000-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被抽检单位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世纪城店标示为福建喜来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8月5日生产的优可麦牌蒸蛋糕(奶香味、散装称重),检出5次菌落总数值分别为(CFU/g)70000、150、1100、2400000、1700000,食品安全标准规定5次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至多2次检验结果可以界于10000-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通报给相关省份,并要求产品经营和生产所在地昆明市和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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