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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四期)

来源: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2-05 点击:628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共1类40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合格39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样品40批次,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吴忠市利通区李记瓜籽厂生产的南瓜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宁夏四季鲜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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