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期)

来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31 点击:56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我省4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广州市鸿中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唯一面海鲜口味快熟面(原产国:马来西亚)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检的标称广州市鸿中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唯一面海鲜口味快熟面(原产国:马来西亚)(抽样单编号:GC17000165384,规格型号:78g/袋,生产日期:2016年11月12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本案做撤案处理,对广州市鸿中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通知。(责令改正通知书:(穗海)食药监市责改〔2017〕200921101号)

  二、广东裕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排骨面(油炸型方便面)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检的标称广东裕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排骨面(油炸型方便面)(抽样单编号:GC17000406907,规格型号:[总净含量:46克(面饼+汤料),面块净含量:42克]/袋,生产日期:2017-07-12)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揭阳市揭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广东裕昌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淘宝网造物者(经营者为惠城区造物者商行)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红烧排骨面(油炸型方便面)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检的淘宝网造物者(经营者为惠城区造物者商行)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红烧排骨面(油炸型方便面)(抽样单编号:GC17000406907,规格型号:[总净含量:46克(面饼+汤料),面块净含量:42克]/袋,生产日期:2017/7/12)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惠城区造物者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红烧排骨面”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和《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规定》第十四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对惠城区造物者商行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60元,并处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食药监(食)2017-096号)

  四、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12档)销售的芹菜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12档)销售的芹菜(抽样单编号:GC17000446207,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7-08-24)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12档)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经营者购进食用农产品时有索证索票和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12档)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