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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7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来源: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31 点击:581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等5类食品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饮料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农产品批1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标称鹤岗市工农区阿广蛋糕坊生产销售的蜂蜜软蛋糕,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检出值为3.12g/kg,标准规定应≤2.5g/kg;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5/,标准规定应≤1/。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标称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生产销售的槽子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63g/kg,标准规定应≤0.5g/kg;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32/,标准规定应≤1/。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三)标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天力食品厂生产销售的蜂蜜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16g/kg,标准规定应≤0.5g/kg;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47/,标准规定应≤1/。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四)标称鹤岗市东山区天祺食品厂生产销售的香甜玉米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27g/kg,标准规定应≤0.5g/kg;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73/,标准规定应≤1/。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五)标称黑龙江省麦叶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娜嘉提拉米苏,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100000,,63000,,110000,,59000CFU/g,标准规定应≤n=5,,c=2,,m=10000,,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六)标称黑龙江省麦叶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娜嘉提拉米苏,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3000,,190000,,150000,,81000,,110000CFU/g,标准规定应≤n=5,,c=2,,m=10000,,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七)由哈尔滨市道里区子墨豆浆群力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91.4mg/kg,标准规定应≤100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八)由桦南县新华春梅蔬菜干调商店销售的豆角,克百威检出值为0.03mg/kg,标准规定应≤0.02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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