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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31 点击:53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9号),我省中牟县万邦物流园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在国家监督抽检中,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邦物流园A6区28-29号档位经营的“长豆角”(标称:昆明晨农集团)检测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灭蝇胺(检出值为1.3mg/kg,国家标准规定为不超过0.5mg/kg)。

  物流园副食区3号楼东1号(中牟县万邦浩鹏鸡蛋店,负责人:刘二庆)经营的“鸡蛋”检测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59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中牟万邦物流园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发现A6区28-29号档位是由“中牟县江明蔬菜商行”(负责人:刘国华)租赁“昆明晨农集团”的场地经营的“长豆角”。对副食区3号楼东1号中牟县万邦浩鹏鸡蛋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批鸡蛋全部销售完。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主体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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