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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来源: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31 点击:688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蜂产品等5类食品10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15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3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9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蜂产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神木县山泉天一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17L/桶山泉天一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定边县冰爽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冰爽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延安市宝塔区天天一泉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4CFU/mL、2CFU/mL、1CFU/mL、1CFU/mL、47CFU/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平利县长安粮油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女娲贡牌5L/桶菜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3.2ug/kg,标准值位≤10u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平利县长安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分装销售的福硒源牌5L/桶菜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59.4ug/kg,标准值为≤10u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榆林、延安、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榆林、延安、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3月29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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