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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26 点击:756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酒类、糖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餐饮食品19大类食品15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70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唐河县雷明哲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太康县宏运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素火爆鸡筋味(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9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唐河县雷明哲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太康县宏运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素酱香排骨味(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舞阳县全家福量贩销售的标称临颍县卓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京式金丝肉松月饼(烘烤类糕点),大肠菌群检出值为72CFU/g、120CFU/g、50CFU/g、56CFU/g、6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淘宝云朵美食铺销售的标称郑州林福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美味肉松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0CFU/g、18000CFU/g、8400CFU/g、19000CFU/g、14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城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41.0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6.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城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360.7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7.浚县王庄镇国勇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劲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草莓酱软式夹心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0.557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8.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济源文昌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三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油茶(五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100CFU/g、3500CFU/g、1400CFU/g、3900CFU/g、41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9.新郑市万佳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时代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漯河市粮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口水小麻花(蜂蜜甜味),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0.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物果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嘉士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蒸蛋糕(奶香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1.淇县永天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武陟县武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芝麻油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g/100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1000CFU/g、4100CFU/g、3100CFU/g、5000CFU/g、43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2.淇县嘉佰惠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漯河市三乐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正宗肉松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3.浚县屯子镇家天下春霄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漯河市冬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蒸牛奶味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均为1.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4.新乡县闽星新阳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陟县同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油茶,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CFU/g、1800CFU/g、1500CFU/g、1200CFU/g、11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5.临颍县好喜来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小龙女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蜂蜜,氯霉素检出值为5.7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6.滑县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桥东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滑县康美乐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香米酥,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2000CFU/g、18000CFU/g、17000CFU/g、19000CFU/g、21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霉菌检出值为19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0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7.宜阳县城关镇甘泉供水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洛阳鹿蹄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甘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分别为:(1)21CFU/250mL、25CFU/250mL、18CFU/250mL、15CFU/250mL、26CFU/250mL,(2)28CFU/250mL、0CFU/250mL、7CFU/250mL、0CFU/250mL、8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能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8.博爱县柏山世纪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九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核桃露(植物蛋白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5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9.温县胖发祥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益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油茶(怀山药),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0.3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20.召陵区侨乡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商丘市佳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椰子面包、1批次天然奶香草莓面包、1批次牛奶沙拉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分别为1.60、1.54、1.42,标准规定均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1.郑州市二七区振钢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华容县和谐酱菜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梅干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2.8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2.西亚和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鹤岗市林昊肉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2批次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检出值分别为:(1)39000CFU/g、470000CFU/g、70000CFU/g、680000CFU/g、28300CFU/g,(2)700CFU/g、227000CFU/g、<10CFU/g、39000CFU/g、120000CFU/g,标准规定均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3.濮阳市政和路百姓量贩紫东店销售的1批次笨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87.4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4.濮阳市绿城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绿城超市盟城店销售的1批次农家柴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283.0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5.鹤壁市鹤山区北方量贩兴鹤店销售的标称郑州市双牛调味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孜然粉(固态调味料),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濮阳、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济源、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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