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15 点击:89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食药监(总)罚处字[2017]第2320175073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上万餐饮有限公司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上万餐饮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05MA1FW1PX9M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BACK EUN HA |
主要违法事实 | 你公司对外销售的金箔冰淇淋所使用的金箔为非食品原料。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警告,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354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7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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