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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0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34期总第114期)》不合格产品信息的更正公告

来源: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15 点击:484

  我局于2017年11月20日发布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0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34期总第114期)》,因工作人员疏忽误将山丹县嘉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张掖市天霖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马蹄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9.6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苯并[a]芘检出值为37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公示为山丹县嘉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金福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马蹄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9.6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苯并[a]芘检出值为37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现予更正。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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