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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槟榔的通告(2018年第4号)

来源: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12 点击:707

  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79批次槟榔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情况:

  衡阳市超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醇爷们青果食用槟榔(6元)和醇爷们青果食用槟榔(10元)均检出霉菌计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该局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该局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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