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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期)

来源: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09 点击:58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和1家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北苑分公司销售的唯一面海鲜口味快熟面

  (一)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北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鸿中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唯一面海鲜口味快熟面(原产国:马来西亚)(生产日期:2016-11-12),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北苑分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共购进上述产品85袋,销售85袋,库存0袋。

  (三)对不合格食品,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北苑分公司已主动下架暂停经营,并采取召回措施。

  二、在“京东商城”销售的旌晶纯香黑芝麻糊

  (一)京东商城旌晶食品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旌晶纯香黑芝麻糊(生产日期:2017-07-09),铅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在“京东商城”经营上述产品的店铺名称为“旌晶食品官方旗舰店。”经营企业为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和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确认函”,情况说明表明上述产品由其销售、开票、并提供售后服务。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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