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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食药监食罚〔2017〕8号】沈阳克拉古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来源: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05 点击:75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辽)食药监食罚〔2017〕8号
沈阳克拉古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沈阳克拉古斯食品有限公司
912101137800656802
刘永胜
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制俄式红肠(肉灌肠)”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标准限量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自动履行,2018年1月5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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