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04 点击:98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食药监(总)罚处字[2017]第2820175036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来和贸易有限公司案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或者使用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或说明书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未载明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或者其他不符合标签、说明书;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来和贸易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16年至2017年3月28日期间,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あぶらあげ”、“白砂糖”、“練梅”、山椒粉和章鱼丸子。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警告,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55.81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7年09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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