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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情况的公告

来源: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04 点击:650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我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2大类8201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监测,现将分析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抽检的8201批次样品中,合格8083批次,不合格118批次,样品不合格率1.44%。

  二、监督抽检结果分析

  从样品检测的总体情况来看,本月所抽检的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安全状况良好,合格率为100%。通过对抽检数据的分析,此次抽检的食品中食糖、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检出不合格,不合格率分别为33.33%、19.51%、4.76%、3.85%、2.53%、2.50%、1.89%、1.46%、1.14%、0.63%(详见下表)

  各类食品监督抽检情况

 

序号
食品类别1
监督抽检样品
总量2(批次)
不合格样品
数量3(批次)
不合格率4
备注
1
粮食加工品
131
0
0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40
1
2.50%
3
调味品
0
0
0
4
肉制品
316
2
0.63%
5
乳制品
109
0
0
6
饮料
82
16
19.51%
7
方便食品
1
0
0
8
饼干
1
0
0
9
罐头
7
0
0
10
冷冻饮品
/
/
/
11
速冻食品
7
0
0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72
0
0
13
糖果制品
4
0
0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42
2
4.76%
15
酒类
5
0
0
16
蔬菜制品
156
6
3.85%
17
水果制品
2
0
0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0
0
19
蛋制品
66
0
0
2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
/
/
21
食糖
3
1
33.33%
22
水产制品
1
0
0
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106
2
1.89%
24
糕点
/
/
/
25
豆制品
79
2
2.53%
26
蜂产品
/
/
/
27
保健食品
/
/
/
28
特殊膳食食品
/
/
/
29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
/
30
婴幼儿配方食品
/
/
/
31
餐饮食品
1986
29
1.46%
32
食品添加剂
/
/
/
33
食用农产品
4985
57
1.14%
34
其他5(请在备注标注类别)
/
/
/
合 计
8201
118
1.44%

  三、抽检食品主要不合格及问题项目危害分析

  (一)2017年12份抽检食品主要不合格项目(详见下表)

食品品种
不合格项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酸值(1),苯并芘(1)
肉制品
山梨酸钾(1),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2)
饮料
大肠菌群(3),铜绿假单胞菌(16)
茶叶及相关制品
二氧化硫残留量(2)
蔬菜制品
二氧化硫残留量(4),苯甲酸钠(3),山梨酸钾(2)
食糖
色值(1)
豆制品
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2),丙酸及其钙盐、钠盐(2)
餐饮食品
大肠菌群(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2),苯甲酸钠(2),铝的残留量(5),硼砂(5),亚硝酸盐(7), 过氧化值(3)
食用农产品
克百威(10),,养乐果(1),腐霉利(16)恩诺沙星(1),呋喃它酮代谢物(3)毒死蜱(23),甲拌磷(1),甲基异柳磷(1),多菌灵(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不合格项目分布表(二)主要不合格项目危害分析

  1、铝的残留量:在传统粉丝粉条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粉丝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粉丝粉条中铝残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要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

  2、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粮食、鱼类、蛋类、蔬菜、肉类中都含有较低的亚硝酸盐,在各种食品的加工制作中,亚硝酸钠的使用相当普遍,它具有优良的呈色作用和抗氧化作用,可以延缓食物变质,以及改善风味,人体通过食物摄入少量的亚硝酸盐能够通过尿液排出,不会在体内蓄积,但是食入过量亚硝酸盐会引起中毒

  3、硼砂:硼砂有防腐、增加食品的弹性及膨胀等作用,检出硼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违法违规使用硼砂或其加工食品的原料中违规添加了硼砂而带入;在检出量不高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原辅料中硼本底值较高的可能。硼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但也有研究显示,在生理量时是一种对人体有益的元素。硼砂连续较高量摄入后,会在体内蓄积,妨碍消化酶作用,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素之吸收、促进脂肪分解因而体重减轻,其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红斑、循环系统障碍、休克及昏迷等。

  4、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5、铜绿假单胞菌:本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假单胞菌属在自然界分布广泛,对人和动物有致病性的菌种有十余种,以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在医学中最为重要。本属细菌侵袭性弱,一般认为属条件致病菌。但当机体免疫功能受损或缺损时,可引起严重的甚至致死性的感染。

  6、有机磷杀虫剂:有机磷是目前使用量最大的杀虫剂,这类杀虫剂包括敌敌畏、三甲苯磷、对硫磷、二嗪农、敌百虫、甲胺磷等。像这类农药化学性质不稳定,易于降解而失去毒性,因此在肉鸡体内残留量小。当这类农药残留在作物及其食用部分上时就会发生有机磷中毒,有机磷杀虫剂容易与动物体内的胆碱酯酶结合,形成不易水解的磷酰化胆碱酯酶,使胆碱酯酶活性降低,乙酰胆碱分解减少而大量在体内蓄积,而出现中毒症状,主要是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和视觉受损伤。

  四、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苯甲酸)、增色剂(柠檬黄)、甜味剂(甜蜜素)为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检验结果显示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主要是生产经营者对法规、标准认知度不够或者存在主观故意,为延长保质期或提升产品感官品相口感,违反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农药残留超标。一是我国现有农药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不高;二是施药技术不到位,药械落后,施药中跑、冒、滴、漏问题突出,污染作物和环境;三是农民缺乏安排合理使用农药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任意加大或减少用药量,长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四是不按照安全间隔期收获农作物。

  (三)微生物超标。一是有原料中微生物数量过多,生产过程中无法全部杀灭。二是生产过程污染,如车间环境、生产设备、半成品在车间内部移动过程中防护不当等。三是杀菌不完全,如杀菌温度过低、时间太短,杀菌后又受到二次污染。四是包装物污染,包装前对包装物没有进行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严格。五是贮藏和运输污染,贮藏和运输环境条件不能做到密闭、无菌或低温,导致产品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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