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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20号)

来源: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03 点击:603

湖北省麻城市斗寅乡酒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6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

  (一)陈化间通风较差,有明显霉味。不符合GB14881中5.1.6.1条款关于车间应具有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措施的要求。

  (二)生产车间有个别蚊蝇。不符合GB14881中6.4.2条款关于企业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发酵产生的酒糟废料是从人流出入口带出,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不符合GB14881中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二)关键控制点的记录不具体,没有记录发酵时间、环境温度。不符合GB14881中14.1.1.2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加工过程(包括工业参数、环境监测等)、产品贮存情况及产品的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内容的要求。

  三、出厂检验

  检验记录上只有检测结果,无检验具体过程和检验原始数据,不能实现结果追溯。不符合GB14881中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将检查情况现场反馈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于2018年1月10日前要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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