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7-12-25 点击:621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罐头、调味品类食品7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罐头样品52批次,合格51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调味品样品23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广西容县活力饮料食品厂销售的标称“北流市丰盛罐头食品厂”生产的“八宝粥”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3,规格300克),商业无菌检验结果为非商业无菌,标准规定为商业无菌。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平南县三宝山副食调味品厂销售的标称“平南县三宝山副食调味品厂”生产的“八十香(调味品)”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1-01,规格36g),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0306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样品初检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