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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食安通 更新时间: 2017-12-25 点击:59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05号),涉及我省7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海珠区凤阳佳恩百货店经营的古式陈皮(广式凉果)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州市海珠区凤阳佳恩百货店经营的古式陈皮(广式凉果)(抽样单编号:GC17000445320,规格型号:80克/瓶,生产日期:2017-04-29)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佳恩百货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实,该百货店共购进上述批次食品48瓶,已销售15瓶,未销售33瓶。执法人员依法对未销售的33瓶不合格食品进行扣押。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佳恩百货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式陈皮(广式凉果)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标称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式陈皮(广式凉果)(抽样单编号:GC17000445320,规格型号:80克/瓶,生产日期:2017-04-29)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从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并开展召回工作。经核实,该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72瓶,已全部销售,共召回47瓶。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召回的47瓶不合格食品进行查封。广州市从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深圳市乐和风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方)经营的悠米松子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的标称深圳市乐和风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方)生产的悠米松子(抽样单编号:GC17000246292,规格型号:430克/瓶,生产日期:2016-12-2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市乐和风贸易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查,深圳市乐和风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谷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深圳市乐和风贸易有限公司已采取召回措施,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四、惠州市谷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悠米松子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的标称惠州市谷瑞食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生产的悠米松子(抽样单编号:GC17000246292,规格型号:430克/瓶,生产日期:2016-12-2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惠州市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市谷瑞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共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61瓶,已全部销售完毕。

  五、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排骨小米宝宝营养粥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检的标称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排骨小米宝宝营养粥(抽样单编号:GC17000317162,规格型号:225克(22.5克×10)/盒,生产日期:2017-06-02)钠不合格项目。

  (二)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共生产上述不合格食品612盒,已全部销售完毕。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受理其复检申请,指定广东省食品检验所为复检机构,复检结论为不合格。

  六、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127档)销售的韭菜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127档)销售的韭菜(抽样单编号:GC17000446216,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7-08-24)腐霉利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127档)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上述批次韭菜78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经营者依法提供进货查验资料,及时追溯生产源头,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关于协查广州市白云区松洲罗俊凯蔬菜购销部购进“韭菜”相关情况的函》(云食药监函〔2017〕821号)。

  七、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37档)销售的茄子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37档)销售的茄子(抽样单编号:GC17000446260,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7-08-24)涕灭威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37档)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上述批次茄子65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经营者依法提供进货查验资料,及时追溯生产源头,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向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关于协查广州市白云区松洲海特果菜经营部购进“茄子”相关情况的函》(云食药监函〔2017〕820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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