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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鼎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7-12-22 点击:88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食药监(总)罚处字[2017]第2320175056号
案件名称上海鼎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违法行为类型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的;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鼎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自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5月11日期间,该公司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103440元),没收违法所得(10344元)
行政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2017年8月29日完全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17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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