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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64期)

来源: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7-12-21 点击: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罐头、酒类等5类食品32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2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调味品78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7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罐头77批次,全部合格;酒类91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汤仙聚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深井岩盐(被抽样产品涉嫌假冒),不合格项目为碘,经检测实测值为0.42mg/kg,标准值规定为18mg/kg~33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2.北京曹肖园蔬菜店供货、北京燕山燕金大酒楼经营的油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经检测实测值为2.07mg/kg,标准值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3.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旺发回龙观综合市场B-18号供货、北京辣婆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辣椒(尖椒),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经检测实测值为0.114mg/kg,标准值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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